我國《專利法》把發明創造分為職務發明創造和非職務發明創造兩類。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屬于單位;非職務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個人所有。 根據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
國家知識產權局(副部級)為國務院直屬機構,其主要職責為: (一)負責組織協調全國保護知識產權工作,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建設。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
《專利法》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。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于:第一,實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,不能是
實用新型,是專利法中所述的發明創造的一種,也可以稱為專利的一種。 專利法中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、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。 其中,實用新型,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構造或者其
專利權是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依照法律規定,根據法定程序賦予專利權人的一種專有權利。它是無形財產權的一種,與有形財產相比,具有以下主要特征。 (1)具有獨占性。所謂獨
發明專利:中國專利法規定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創造有發明、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,其中發明專利是最主要的一種。 多數國家的專利法沒有給發明下定義,至于學者對發明的定